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、政治文明、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,提高广大村民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教育的能力,规范党员、干部、群众的行为,增强法制观念,强化社会治安管理保持社会稳定,维护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,推进我村村民法制建设,树立良好的民风、村风,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,促进经济发展,建设文明美丽新村,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,制定本村规民约。
一、社会治安
1、每个村民都要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、自觉维护法律尊严,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。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,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,不酗酒滋事,严禁侮辱、诽谤他人,严禁造谣惑众、拨弄是非。
2、树立文明、礼让、尊老爱幼、做到五讲四美:讲文明、讲礼貌、讲卫生、讲秩序、讲道德。四美:心灵美、行为美、语言美环境美的好风尚。
3、为了让广大村民生活在和谐、优美的环境里,请村民养成自觉维护社会秩序、公共安全,共同维护村庄的环境卫生,不扰乱公共秩序的好习惯。
4、严禁偷盗、敲诈、哄抢国家、集体、个人财物,严禁赌博、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。
5、严禁非法生产、运输、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;经销烟火、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。不得私藏枪支弹药,拾得枪支弹药、爆炸物品,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。
6、爱护公共财产,不得损坏水利、道路交通、供电、通讯、生产等公共设施。
7、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。
8、严禁私自砍伐国家、集体或他人的林木,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,加强牲畜看管,严禁在林地放养、牛、羊。 9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,不许乱放垃圾、杂物,自觉把垃圾放入垃圾箱或垃圾点。自觉维护街道两侧的卫生环境,确保村内环境干净美化。
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,触犯法律法规的,报送司法机关理。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,由村委会批评教育,责令改正。
二、消防安全
1、加强野外用火管理,严防山火发生。
2、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,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内,定期检查、排除各种火灾隐患。
3、对护林人员加强管理,按时上岗,以防火情火警发生。
4、对村内、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,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、更新,严禁乱拉乱接电线。
5、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,提高全体村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。
三、村风民俗
1、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,移风易俗,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,树立良好的民风、村风。
2、红白喜事新办,破除陈规旧俗,反对铺张浪费、反对大操大办。
3、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,不搞封建迷信活动,不参加邪教组织。
4、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,不搞宗派活动,反对家族主义。
5、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,搞好公共卫生,加强村容村貌整治,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、秽物。
6、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,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,统一安排,不得擅自动工,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。
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,出具检讨书,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
四、邻里关系
1、村民之间要互尊、互爱、互助,和睦相处,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。
2、在生产、生活、社会交往过程中,应遵循平等、自愿、互惠互利的原则,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。
3、邻里纠纷,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,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,树立依法维权意识,不得以牙还牙,以暴制暴。
五、婚姻家庭
1、遵循婚姻自由、男女平等、一夫一妻、尊老爱幼的原则,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。
2、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,反对包办干涉,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,提倡优生优育。
3、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实行计划生育,提倡优生优育,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。
4、夫妻地位平等,共同承担家务劳动,共同管理家庭财产,反对家庭暴力。
5、父母应尽抚养、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,禁止歧视、虐待、遗弃女婴,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。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,不得歧视、虐待老人。
六、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土地管理政策,村民自愿土地流转,植树造林净化空气,自愿签订流转合同后,须按照本合同执行。七、认真遵守户口管理规定,出生、死亡要及时申报和注销。外来人员,需要在本村短期居住的应向村委会汇报,办理相关手续在本村暂住务工、经商的外来人员必须服从本村的村规民约,严禁非法同居、未婚非婚怀孕、非婚生育,否则接受处罚。本村的村规民约由村民委员会负责执行,自村民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。